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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区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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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qzqzf/2026-00125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秦州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2025-08-22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区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为提高我区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灾保障能力,规范区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省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天水市市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区级应急抢险救灾储备物资(以下简称“区级储备物资”)是指区级财政资金购置,专项用于支持遭受重特大自然灾害地区开展抢险救灾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应急储备物资,包括防汛抗旱类物资和生活救助类物资。

区级储备物资坚持“定点储备、专项管理、统一调拨、保障急需”的原则。


秦政办〔2025〕39号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秦州区区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