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要闻资讯 >> 今日秦州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秦州区202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实施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17
来源: 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农村局
点击: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6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2026〕1号)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2026〕21号)文件精神,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秦州区202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实施方案》,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现将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7日-6月24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8-8215800


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7日

秦州区202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现代设施

农业建设奖补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秦州区设施农业的建设工作,提高我区优势特色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乡村产业现代化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6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2026〕1号)文件精神,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的投入,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以稳产保供和满足市场多样化、优质化消费需求为目标,以加快现代节水技术和装备应用推广以及推动设施结构与节水控制设备向宜机化、智能化转型为重点,主要依靠市场力量,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持续提升秦州区设施农业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增强秦州区优势特色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优化设施农业布局、新建和升级改造设施农业项目为重点,充分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引导和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对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提高现代设施农业装备和智能化水平,切实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资源集约节约。用好有限耕地资源和水资源,提高现代设施农业用地用水效率。在保护生态和不增加用水总量前提下,合理利用各种非耕地资源发展设施农业,向非耕地要面积、向立体要空间。

——坚持资金专款专用。中央财政资金要严格按照支持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补助程序兑现,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坚决不能挪用。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生产经营主体建设或提升改造设施农业的奖补。

——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强化科技创新在现代设施农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聚焦短板弱项,突出节本增效,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协同攻关,促进设施结构、专用品种、智能装备、农机农艺集成配套,加快现代设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示范推广普及应用,不断提升现代设施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坚持生产绿色循环。加快现代设施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推进农业投入品全过程减量、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推广节能环保设备,强化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安全发展,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的有机统一。

——坚持多元投入机制。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激励引导、政策扶持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以及市场在现代设施农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激励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撬动资金投向现代设施农业,促进优势互补、衔接配套、高效协同。

——坚持逐级逐项审核。奖补资金实行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奖补资金须经村委会、乡镇政府、区农业农村局逐级逐项上报审核,确保资金真实用于投资建设设施农业。奖补资金优先支持现代设施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提高引领产业发展和联农带农能力。

三、政策安排

(一)奖补对象

对2026年秦州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资金改扩建的设施种植、冷库等方面的项目进行奖补。

(二)资金来源

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三)支持重点

结合区情,重点支持冷库改造提升、新建日光温室、安装智能施肥机,推进现代化设施农业建设。

(四)奖补标准

对设施农业建设资金设定双控限额奖补标准,明确奖补比例和单一主体最高奖补金额。原则上对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新建(或改造)的设施农业,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每座中央奖补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30%,每个合作社、家庭农场累计中央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家龙头企业累计奖补不超过100万元,单个农户累计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五)资金使用

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农户和经营主体建设以节能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业,突出发展蓄热保温、老旧日光温室的改造提升,兼顾现代设施渔业和冷链物流等。拟支持天水市秦藉果蔬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市秦州区罗玉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天水市秦州区伊莓尔果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农业经营主体改造提升冷库,新建日光温室,安装只能施肥机等。最终奖补资金的确定,以实际验收后的建设项目内容为准。计划实施以下3个项目:

1.天水市秦州区藉盛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500吨果品贮藏制冷系统改造提升项目。由天水市秦州区藉盛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实施。项目计划总投资141.6125万元,其中,投资87.28万元,更换5台压缩机及管道;投资29.2225万元,把两间库房的风机更换成铝排;投资25.11万元,对库体内墙进行聚氨胎喷涂、维修5个库门。拟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40万元。

2.玉泉镇烟铺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由天水市秦州区罗玉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实施。项目计划总投资143万元,计划新建高标准日光温室大棚4座。其中:(1)投资约96万元,用于4座智能日光温室大棚主体土建工程(含基础浇筑、钢结构骨架、墙体保温、后坡施工及棚体安装);(2)投资约15万元,用于4座大棚围护及保温系统建设(含棚膜、保温棉被、电动卷被机、卷膜器安装);(3)投资约7万元,配套建设4座大棚水肥一体化及滴灌系统(含首部泵站、滴灌管线、电磁阀及过滤设备);(4)投资约12万元,安装4座大棚温控通风设备(通风开窗系统);(5)投资约8万元,建设棚区水电配套工程(含供电线路、供水主管路、配电柜);(6)投资约5万元,购置环境监测设备及种植辅助设施(含温湿度传感器、防虫网、遮阳网、补光灯等)。拟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40万元。

3.天水市秦州区伊莓尔果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设施蓝莓大棚改造提升项目。由天水市秦州区伊莓尔果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实施。项目计划总投资70万元,安装智能施肥机2台。拟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万元。

(六)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一是支持建设农业生产设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个;二是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三是项目于2026年12月30日前实施完成;四是单个农业经营主体奖补≤40万元。

2.效益指标。一是经济效益方面,现代设施农业产能和质量效益稳健发展;二是社会效益方面,农业设施宜机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

3.满意度指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90%以上。

四、组织实施

(一)前期申报程序

1.经营主体以文件形式向所在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资质资料、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及拟申请奖补资金金额。

2.经镇政府会议研究审定后,将符合奖补条件的经营主体以正式文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3.经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审定后,确定拟奖补的经营主体。

(二)奖补程序

1.经营主体申请。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6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6〕1号)文件要求,申请奖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完成建设任务后,向所在镇政府提交奖补申请及相关印证资料(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影像资料、项目财务资料及审计报告等)。

2.镇级审核。项目所在镇政府对照奖补标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奖补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将符合奖补条件的行文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3.区级验收。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奖补对象和奖补范围,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开展奖补,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上报的奖补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并进行公示。

4.市级抽验。区级验收完成并公示无异议后,将验收结果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抽验。

5.兑现奖补资金。对通过区级验收且市级抽验合格的项目,区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兑付奖补资金。

(三)完成时限

第一阶段:2026年6月—10月,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第二阶段:2026年10月—11月,各相关镇完成镇级审核。

第三阶段:2026年11月—12月,完成区级验收和市级抽验,并兑现奖补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秦州区现代设施农业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央财政奖补支持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级设施农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中央财政设施农业奖补的管理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

(二)属地管理、全面落实

中央财政设施农业奖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乡镇、村为第一责任主体。乡镇、村要高度重视,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做好属地设施农业发展奖补工作的政策宣传、项目申报、组织实施、数据核实、数据统计、资金发放等工作,如遇群众疑义或反映问题,应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乡镇要加强对村委会在设施农业发展奖补工作上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属地奖补对象的信息核实工作,认真做好张榜公示等基础性工作。

(三)细化分工、明确职责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加强项目的审核和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期完成建设;牵头对乡镇、村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审核,监督检查。

2.区财政局严格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做好资金下达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区自然资源局按照相关要求,在设施农业项目取得用地、设施建成和变更三个阶段,通过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上图入库;及时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4.新型经营主体是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承诺,对申报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可行,不得弄虚作假,虚报、谎报,项目建设完工后确保从事种植蔬菜、水果(樱桃、草莓)生产。

(四)健全档案、加强管理

设施农业发展奖补工作要健全基础档案,有关资料要分类归档,严格管理,确保补贴数据客观清晰、有据可查。


附件:1.天水市秦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

2.天水市秦州区2026年拟支持的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清单表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