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守草原生态安全底线,落实基本草原严格保护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甘肃省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方案》及国土空间规划、草地资源调查相关技术规范,我区已全面完成全域基本草原划定。现将划定成果面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划定原则与依据
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草地地类数据(0401天然牧草地、0403其他草地)为底数,结合2024年林草湿普查成果,叠加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等成果数据,结合我区草原生态功能、野生动植物保护需求,按照应划尽划、严格保护的原则,在征求各镇及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基础上,科学划定基本草原范围。
二、划定范围与面积
全区草原总面积5.1071万亩,划定基本草原3.4325万亩,占全区草原总面积的67.21%,基本草原覆盖16镇5个街道。各镇、街道划定面积、基本草原分布详见附表、附图。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6日。
四、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基本草原划定成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天水市秦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并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异议理由、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天水市秦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938-8211145
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大厦610室
天水市秦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