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我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及验收各项工作,按照《甘肃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财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土普办发〔202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秦州区2026年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4日-8月27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38—8214167
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农村局(代)
2026年8月24日
秦州区2026年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完成我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及验收各项工作,按照《甘肃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财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土普办发〔202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土壤三普决策部署和统一安排,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国土壤普查办发〔2025〕5号)《关于高质量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工作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6〕1号)要求,聚焦成果形成重点任务,严把成果质量关,统一成果形成方法与验收标准,坚持进度服从质量,高质量按期形成普查成果,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级成果清单与编制导引要求,全面完成我区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等基础图件成果以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土特产品土壤适宜性评价等专题成果。总结完成总体报告、工作报告、数据报告、土壤资源评价与利用报告、成果应用报告等普查报告,以及土壤志、土种志、档案汇编等志库类成果;按照省市三普办要求完成我区三普成果验收。
三、实施内容
(一)形成高质量普查成果。按照成果形成工作方案、县级成果清单与编制导引、高质量完成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土壤有机质、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土特产品土壤适宜性评价以及土壤普查总体报告、工作报告、数据报告、土壤资源评价与利用报告、成果应用报告、土壤志、土种志、档案汇编等成果。
(二)强化成果质量控制。按照成果形成质量控制要点清单,开展成果质量核查和质量检查,重点核查成果编制完整性规范性、检查成果合理性可靠性等。落实好区三普办、成员单位、成果编制单位协作机制,落实各方责任,建立工作质量追溯机制,把好成果质量关。
(三)做好成果验收与汇交。按照成果验收工作方案要求,我区在完成土壤普查成果自验和整改基础上,向省土壤普查办提交验收申请,有序开展成果数据、数字化图件、文字报告等成果的汇交汇总。按照统一格式逐级汇交成果,利用成果汇交检查软件,重点检查成果内容完整性、格式规范性等。
(四)加强成果出版与应用。按照成果管理办法,做好成果公布、公开、出版、引用,强化普查成果在农业生产、农田建设、耕地保护、智慧农业等领域的落地应用。
四 、资金使用
2026年省厅下达我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资金15万元,用于开展我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验收等工作。其中10万元用于成果编制资料印刷,5万元用于成果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开展好2026年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及验收工作,区三普办成立以三普办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总体安排及工作督导。区三普办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制定项目组人员分工细则,确保完成2026年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及验收各项目标任务。
(二)严格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3〕79号)要求,管好用好补助资金。加强绩效考核,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
(三)深度参与,严把质量关。为高质量完成我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及验收工作,区三普办安排相关技术人员直接参与成果形成工作,与第三方成果汇总单位及时沟通,审核成果的合理性和可靠性,检查成果内容完整性、格式规范性等。
(四)做好绩效评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扎实开展绩效自评、资料归档、信息公示等工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 管理平台填报支出信息,确保在202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 目资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