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经营主体:
为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用好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根据省、市东西部协作工作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 2026年度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项目申报工作,凡符合条件的涉农经营主体可自愿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涉农主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失信、违法违规记录。
二、申报条件
1. 依法注册登记,主营业务为农特产品种植、加工、收储、销售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外销业务纳入全区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台账管理。
2. 持续开拓天津协作地区及省外市场,与连锁商超、电商平台、集采单位签订常态化供货协议,供销业务稳定可持续。
3. 拥有自有或合法租赁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场地,配套常温、冷藏仓储设施,可开展农特产品归集、分拣、批量外运,满足跨区域备货发货需求。
4. 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吸纳务工、订单生产、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方式,年度实际带动农户不少于50人。
三、支持标准
1. 域外供销渠道稳定、仓储设施达标,年度带动农户50—80人的,可申请1—3万元项目实施资金支持;
2. 年度带动农户81—110人的,可申请4—6万元项目实施资金支持;
3. 年度带动农户110人以上(不含110人)的,可申请8万元项目实施资金支持。
项目实行自主申报、资料核查、联合评审流程,以申报主体提交完整资料并审核通过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资金总额68万元用完即止。
四、申报资料
1. 经营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法人签字)。
2. 2026年1月以来与天津及省外商超、电商平台、集采单位签订的常态化供货协议,配套出库发货单据;涉及外贸业务的需补充报关凭证;线上经营主体提供平台入驻证明、店铺权属材料、产品上架截图、省外发货快递单据、业务结算凭证。
3. 仓储场地权属证明或租赁协议、仓储设施实景照片。
4. 联农带农佐证资料:联农带农明细台账,吸纳就业的,提供考勤表、工资表、银行转账回单或流水;农产品收购的,提供收购协议、农户身份证明及交易凭证;土地流转的,提供经村集体备案的流转合同、流转费转账凭证、分户收益台账等材料。
五、申报流程
1. 主体申报:经营主体向所在镇政府报送申报材料。
2. 镇级初审:依据《秦州区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项目所在乡镇对申报主体仓储条件、供销业务、联农带农台账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验。
3. 部门联审:由区商务局牵头,会同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审核。
4. 公示及资金拨付:拟纳入项目支持的主体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申报时间
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28日
七、其他要求
1. 申报主体须如实完整提交各项佐证材料,所有台账资料务必真实、可核查、可追溯。
2. 项目支持资金须专项用于产业发展,可用于仓储设施提升、外销渠道拓展、产品分拣包装、品牌宣传推广等消费帮扶相关支出。
3. 对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经营主体,直接取消扶持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商务领域相关项目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联 系 人:赵光普
联系电话:0938-8311753
天水市秦州区商务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