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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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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制度
更新时间:4/12/2007 PM 3:16:33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⒈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⒉非本机关人员进入,必须询问登记;外地来机关办事人员,必须先填写会客证;外单位车辆进入,必须停车登记。

    ⒊携带机关物品或财产出门者(包括各种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检查,无出门证者,一律不许放行。

    ⒋机关晚上11时准时关锁大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入的,要事先告知门卫人员;机关一般不许留客住宿。

    ⒌夜间,门卫人员对办公室车辆出入实行登记、签字制度;若门卫人员未对车辆登记,造成车辆在外过夜,每次罚款20—50元。

    ⒍门房谢绝他人聚集闲谈,以免影响门卫值班工作。

    ⒎门房前不许乱放自行车、摩托车及堆放其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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