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编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中梁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中梁镇党政办申请审查后予以公开。
本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主动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秦州区门户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www.qinzhouqu.gov.cn/)。
一、主动公开
依照《条例》规定,我镇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履职依据;
2.机关简介;
3.规划计划;
4.人事信息;
5.重大项目;
6.民生信息;
7.政策解读;
8.政府会议;
9.回应关切;
10.安全生产;
11.扶贫开发;
12.福利保障;
13.社会保险;
14.社会救助;
15.涉农政策;
16.生态环境;
17.食品药品;
18.文化旅游;
19.医疗卫生;
20.应急信息;
21.征地拆迁;
22.住房保障;
23.党建专栏;
24.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