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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城街道办事处关于上报发放优抚对象2020年11月份抚恤金的报告
时间: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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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230618-1627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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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中城街道
- 发布时间: 2020-12-18
- 标题: 中城街道办事处关于上报发放优抚对象2020年11月份抚恤金的报告
秦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优抚管理办法》、《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我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现有22名优抚对象符合政策规定,每月应享受优抚金19918.5元。其中:
复员军人1人,每人1465元,共计1465元;
因公牺牲军人家属2人,每人2203元,共计4406元;
病故军人遗属1人,每人2072.5元,共计2072.5元;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人,每人650元,共计1950元;
参战人员13人,每人700元,共计9100元;
参试人员1人,每人700元,共计700元;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1人,每月225元;
2020年11月份实际应发抚恤金:19918.5元(大写:贰万壹仟伍佰贰拾柒元)。
请拨付。
天水市秦州区中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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