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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时间: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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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中城街道
- 发布时间: 2022-12-26
- 标题: 国家卫健委: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甘公网安备:620502020001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