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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关街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2025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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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403-22435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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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西关街道
  • 发布时间: 2021-01-16
  • 标题: 西关街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2025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有效推进西关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总目标,促进辖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依据《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秦州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城区环境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以“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和“全程分”为标准,切实提升城市管理的文明水平和居民的文明素养,加快建设幸福美好和谐新秦州。

二、基本原则

1.街道主导,全民参与。按照市、区两级的工作部署要求,落实街道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属地联动,明确街道、社区、辖区单位、企业、居民的责任和义务,动员引导全民从我做起,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共识,创建全社会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全程分类,统筹推进。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分类体系,做到生活垃圾分类同文明城市创建、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统一,推动提升全区高质量水平。

3.源头减量,系统治理。通过宣传教育,倡导文明习惯,尽可能在源头减少垃圾产生,推动“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保持辖区环境洁净,重视做好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的治理,共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良好环境。

三、实施范围

西关街道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共机构、辖区单位、社区、企业、商场、酒店、超市、住宅小区全面实施垃圾分类。

四、总体目标

2020年7月上旬,制定秦州区西关街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启动全辖区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年底,全街道形成较为完备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地、进社会组织、进企业、进社区”全覆盖;公共机构、大型企业、设施较为完备的大型住宅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至少有一个社区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立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制度和体系。

从2021年开始,到2022年底,推进净菜进城,宾馆酒店不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在垃圾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前,可回收垃圾和已腐垃圾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以上;辖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

五、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集市贸易与商业垃圾,公共场所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及企事业单位垃圾等,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废旧物资,包括纸类、金属、塑料、玻璃、电器、家具、纺织物等。

(二)有害垃圾。指有毒有害的废旧物质,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具,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废油漆、溶剂及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物品及其包装物。

(三)厨余垃圾(湿垃圾)。即易腐垃圾包括居民、宾馆食堂、商业市场等个人单位产生的剩菜剩饭、菜根菜叶、骨头、蛋壳、内脏等,植物类、动物类食品废物易腐垃圾。

(四)居民建筑垃圾。专指居民家中废弃的陶瓷制品、花盆土及装修装饰产生的小量废弃混凝土、粉刷层、废砖等难燃固体废物。

(五)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卫生间废纸等难以回收的。

六、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分类工作机制

1.建立投放责任制。

街道按照辖区特点划定责任区域,明确公示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单位。

西关辖区内各单位、住宅小区和商业、农贸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委托物业企业管理的,物业企业为管理责任单位;

自行管理的,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现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无管理单位的小区,包括老旧三无小区,社区为管理责任单位;临街铺面、酒店、宾馆由所在社区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环卫等相关单位共同管理;广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受委托的服务单位为管理责任单位。投放责任单位应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督及台帐记录等工作,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

2.促进垃圾源头减量

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鼓励引导餐饮、旅馆经营单位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产垃圾处理体系。

(二)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建设工作

1.分类投放。

对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者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小区由投放责任单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可以设置全类型垃圾的容器;其他公共区域按照操作方便、实用性强的原则,合理设置投放容器种类,至少设置可以投放两类以上的垃圾容器。确保垃圾收运便捷。每个投放点可设1名监督员或者志愿者,进行投放引导、教育,并对不规范投放行为进行记录。

2.分类收集

由投放管理责任单位在责任区域内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颜色和标识,按照规范标准合理设置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干净整洁。设置必要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公示栏,引导提醒分类行为。

3.分类运输。

有害垃圾必须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厨余垃圾运输采用密闭的专用车辆,做到“日产日清”。可回收物采取预约收运、定期收运方式,由专门运输车辆进行清运。居民建筑垃圾可根据数量定期清运。

(三)率先垂范,全力推进

要坚持党建引领,主动作为,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以基层党建工作带动垃圾分类工作。

1、宣传动员引导。通过设立宣传栏、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LED屏幕宣传以及网络媒体、微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让居民能够就近了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掌握家庭分类方法。全面提高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六进活动”,即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地、进社会组织、进企业、进小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深厚氛围。

2.公共机构先行。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社会组织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底前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3.党员带头。充分发挥社区大党委的党建引领作用,鼓励党员带头,做好单位和家庭两处垃圾的分类,争当垃圾分类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