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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20230618-162936-286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西关街道
- 发布时间: 2022-02-16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办理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作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现就2022年我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对象范围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秦州区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已脱贫劳动力和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以户口本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指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含新招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为8%。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信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二、扶持行业范围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行业是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外的所有行业。
三、贷款额度及期限
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从事个体经营,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创业贷款申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股东人数及反担保抵押额度给与最高不超过100万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与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四、贷款利息及担保方式
1.2021年即将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2.原则上要求由天水市市级财政供养人员、秦州区区级财政供养人员、存折质押、产权清晰的房屋等作为抵押进行反担保。
3.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五、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秦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秦州区政务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进行办理。
时间:2022年2月16日-2022年12月20日。
六、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先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本人征信,无不良记录方可申请贷款。
2.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征信报告单原件到经营地址所在地镇/街道领取《秦州区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3.申请人到经营地址所在地镇/街道初审资料,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镇/街道公章。
4.申请人将贷款资料提交至秦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社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附件: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0日
附件
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贷款人将申请资料提交到经营地址所在地的镇/街道劳动事务保障所,由社保所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和营业场所、经营状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镇/街道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在《秦州区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社保所工作人员填写电子版《秦州区____镇(街道)个人、合伙企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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