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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民政局 天水市医疗保障局 天水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天水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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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18-16292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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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西关街道
  • 发布时间: 2022-07-29
  • 标题: 天水市民政局 天水市医疗保障局 天水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天水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水市民政局 天水市医疗保障局 天水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天水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医保局、财政局:

现将《天水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水市民政局 天水市医疗保障局 天水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9日

天水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做好我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省民政厅、医保局、财政厅印发的《甘肃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申请受理、审核认定、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以及管理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实行依申请认定,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二)严格规范,高效便民;

(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第四条 市县两级民政、医保部门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财政部门做好医疗救助资金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