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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经适房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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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18-163719-979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石马坪街道
  • 发布时间: 2021-09-06
  • 标题: 廉租房经适房办理程序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的条件

1.本区非农业常住居民

2.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6㎡(含16㎡)

3.家庭年收入不足26000元

4. 全家所有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

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应提供的资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个人申请书

3.申请人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4.申请人全家人户口本的复印件及首页

5.申请人全家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全家人收入证明

7.申请人全家住房证明

8.申请人全家成员车辆、工商信息

9.租住房屋证明(房主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本人户口所在的社区申请登记

2.申请人所在社区受理申请后,以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广泛征求意见的形式核实情况。然后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社区将申请材料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查

4.经街道办事处审查,符合条件的送区廉租住房主管部门符核,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社区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条件

1.具有秦州区城镇非农业户口

2.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

3.家庭年收入低于40000元(含40000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应提供的资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个人申请书

3.申请人全家人户口本的复印件及首页

4.申请人全家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全家人收入证明

6.申请人全家住房证明

7.申请人全家成员车辆、工商信息

8.租住房屋证明(房主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程序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本人户口所在的社区申请登记

2.申请人所在社区受理申请后,以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广泛征求意见的形式核实情况。然后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社区将申请材料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查

4.经街道办事处审查,符合条件的送区廉租住房主管部门符核,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社区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具有秦州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年收入6.7万元以下(含6.7万)

3.人均住房面积不足30平方米

申请经济适用房应提供的资料

1.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个人申请书

3.申请人全家人户口本的复印件及首页

4.申请人全家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全家人收入证明

6.申请人全家住房证明

7.申请人全家成员车辆、工商信息

8.租住房屋证明(房主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办理经济适用房程序

1.申请人持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无职业者)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车辆及工商信息等材料,向户籍所在社区提交申请,并如实填写《天水市秦州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社区在收到购房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工作,并将申购家庭的基本情况在其居住社区或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在申请人填写的《天水市秦州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中加注审查意见后,报街道办事处。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自收到《天水市秦州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区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