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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经适房办理程序
- 索引号: 20230618-163719-979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石马坪街道
- 发布时间: 2021-09-06
- 标题: 廉租房经适房办理程序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的条件
1.本区非农业常住居民
2.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6㎡(含16㎡)
3.家庭年收入不足26000元
4. 全家所有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
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应提供的资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个人申请书
3.申请人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4.申请人全家人户口本的复印件及首页
5.申请人全家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全家人收入证明
7.申请人全家住房证明
8.申请人全家成员车辆、工商信息
9.租住房屋证明(房主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本人户口所在的社区申请登记
2.申请人所在社区受理申请后,以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广泛征求意见的形式核实情况。然后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社区将申请材料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查
4.经街道办事处审查,符合条件的送区廉租住房主管部门符核,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社区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条件
1.具有秦州区城镇非农业户口
2.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
3.家庭年收入低于40000元(含40000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应提供的资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个人申请书
3.申请人全家人户口本的复印件及首页
4.申请人全家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全家人收入证明
6.申请人全家住房证明
7.申请人全家成员车辆、工商信息
8.租住房屋证明(房主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程序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本人户口所在的社区申请登记
2.申请人所在社区受理申请后,以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广泛征求意见的形式核实情况。然后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社区将申请材料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查
4.经街道办事处审查,符合条件的送区廉租住房主管部门符核,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社区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具有秦州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年收入6.7万元以下(含6.7万)
3.人均住房面积不足30平方米
申请经济适用房应提供的资料
1.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个人申请书
3.申请人全家人户口本的复印件及首页
4.申请人全家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全家人收入证明
6.申请人全家住房证明
7.申请人全家成员车辆、工商信息
8.租住房屋证明(房主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办理经济适用房程序
1.申请人持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无职业者)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车辆及工商信息等材料,向户籍所在社区提交申请,并如实填写《天水市秦州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社区在收到购房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工作,并将申购家庭的基本情况在其居住社区或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在申请人填写的《天水市秦州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中加注审查意见后,报街道办事处。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自收到《天水市秦州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区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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