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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涉密工作微信传不得!
时间: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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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230618-16374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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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石马坪街道
- 发布时间: 2022-08-05
- 标题: 警惕!涉密工作微信传不得!
近年来,微信泄密问题多发频发,需要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引起警惕,并且注意加以防范。
心理是行动的先导,从保密管理实践和大量泄密案例分析来看,微信泄密行为往往源于一些错误的心理认知,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捷径心理
有的同志只求工作效率,不顾保密纪律,在传达上级精神和领导指示时,觉得使用微信一键发送、静待回复的做法省时省力。这种心理,究其根本是把保密纪律当成了工作开展的“绊脚石”,而非保护国家安全利益和个人前途命运的“安全绳”,表面上便捷了工作,实则方便了敌特窃密。
典型案例
2020年,某单位干部李某通过微信群传达1份秘密级通知,案件发生后被处行政记过处分。李某在接受调查时坦言,其单位在外人员有十多个,手头上事情一多就想走“捷径”,忽视了保密纪律,现在想来悔不当初。
炫耀心理
有的同志不以保密为责任、却把知密当“本事”,工作中知晓了外界关注的涉密信息,迫不及待地想在微信群“爆料”、在朋友圈发帖,明目张胆地把涉密信息“炫耀”出去。这种心理,本质上是虚荣心作祟。为了成为朋友眼中的“消息灵通人士”“圈里人”,不惜把关乎国家安全利益的秘密信息当成提升个人影响力的资本。
典型案例
2017年,某领域改革方案初步确定,某单位干部强某看到后觉得涉及圈内好友的切身利益,就私自拍摄方案草稿,通过微信向好友通风报信,被好友发至其单位微信群,引起疯狂转发和热烈讨论,给改革大局造成严重干扰。
自恕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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