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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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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甘肃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

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甘肃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已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7月18日


甘肃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征收行为,严格土地征收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土地征收是指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经国务院、省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批准,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的行为。

第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是土地征收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实施组织领导,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 实施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第五条? 土地征收程序包括征地报批前程序、征地报批程序和征地批准后实施程序。

第六条? 非农业建设使用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征地报批前程序

第七条? 征地报批前程序。包括土地征收预公告、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听证、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落实补偿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土地征收预公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土地征收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抢栽抢建抢种的,抢栽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第九条?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拟征收的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土地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第十条?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土地征收的重要依据。

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同步开展。

第十一条? 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土地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

第十二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在拟征收土地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告时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