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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各级河湖长主要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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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12-18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各级河湖长主要工作职责

按照《中共天水市秦州区委办公室、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天水市秦州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天秦区委办〔2017〕103号)和《甘肃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 甘肃省河湖巡查监管制度(试行)>的通知》(甘河办发〔2018〕48号)文件要求,各级河长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区级河:负责所管河段治理工作,完成治理任务,维护该河段良好运行秩序。督导镇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参与涉河项目审批;协调河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纠纷处理,组织整改河流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区级河湖长每季巡河不少于1次。

2街道级河:对所负责河段的河道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协助区级河长开展日常河道管理工作,督促村(社区)级河长履职尽责;承担河道治理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总河长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镇、街道级河湖长每季巡河不少于2次。

3、社区级河:对所负责河段河道管理负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河道清洁和绿化管理;负责辖区内河道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乱侵占等行为的制止,并向镇(街道)级河长上报有关问题。村、社区级河湖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