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4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天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秦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天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秦州区门户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www.qinzhouqu.gov.cn/)。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镇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一)主动公开
依照《条例》规定,我镇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履职依据。
2.机关简介:镇政府领导的照片、个人介绍、分管工作;单位组织机构及其各项工作职责等。
4.人事信息。
5.重大项目。
6.民生信息。
7.政策解读(包括:权威解读、图解解读、专家解读、领导解读)。
8.回应关切。
以上信息经镇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按照信息公开程序,由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负责公开。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秦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qinzhouq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镇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天水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镇党政办公室(仅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咨询)。
通讯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天水镇天水村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8-8340203。邮政区码:741007。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天水市秦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秦州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qinzhouqu.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秦州区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3.申请登记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5.答复时限
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6.收取费用
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