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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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华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履职依据

2.华岐镇的机关简介(领导介绍、单位构成及主要职责)

3.民生信息;

4.政策解读;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秦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及镇村公示公开栏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镇政府办公室将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查阅场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华岐镇政府办公室查阅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1.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华岐镇政府大院办公楼一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秦州区华岐镇辛大村9号,天水市秦州区华岐镇政府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8450247。

邮政编码:741008。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秦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www.qinzhouqu.gov.cn”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1.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秦州区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也可以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的《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3.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同时提出多项政府信息需求的,应当分别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三)申请的受理

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受理机构自接收到申请人书面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后应即时登记,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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