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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统计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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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2-05-20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统计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全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天水市统计局《天水市统计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天统发〔2021〕34号)通知,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通知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要求,全面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为目标,以增强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推动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相融合,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多种类多途径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进全区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统计法律法规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计执法更加规范高效,统计领域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更加筑牢,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在统计领域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力度持续增强,“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活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素养持续提升,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持续深化,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统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党领导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统计依靠人民、统计为了人民的工作导向,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作为统计法治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调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和法定义务,积极回应人民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统计合法权益。

        3.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推动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为着力点,牢牢抓住“关键少数”,深入推进统计普法与依法统计紧密结合、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促进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组织、开展统计工作,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化水平,形成全民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法治氛围。

        4.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统计现代化改革新要求和法治统计建设目标任务,不断创新普法模式,改进普法手段,丰富普法内容,扩大普法影响,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推动新媒体新技术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广泛应用,不断激发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二、重点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第八个五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采用媒体报道、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学习宣传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做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突出宣传宪法,在全局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深刻理解《统计法》蕴含的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突出宣传民法典,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以及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推进统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学法、法治考试和年度述法重要内容,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突出宣传行政处罚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突出宣传国家安全、数据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增强国家安全意识、风险防控能力和统计服务水平。

  (三)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局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将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认真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重点学习《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甘肃省统计条例》等统计部门规章,深入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系统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汇编》,全面普及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厚植统计法治精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全面掌握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法律底线、纪律红线和职业道德界线,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职权,并以此为准绳科学高效组织实施统计工作。

    三、主要对象

    (一)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

牢牢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列入统计机构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把统计法纳入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清单,完善配套学习制度,着力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通过以上率下、以点带面,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全民尊崇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抓好政府统计人员学法用法

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坚持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和专业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托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网络学法课堂,广泛开展学法知法用法活动。继续做好对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辅助调查员、企业统计人员等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按照《国家统计执法检查操作要点》开展实践式、案例式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监督本领。

    (三)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

  利用全面推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等契机,在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