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齐寿镇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秦州区齐寿镇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时间:2020-06-30 点击: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618-205837-799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布时间: 2020-06-30
  • 标题: 秦州区齐寿镇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中共齐寿镇委员会  齐寿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秦州区齐寿镇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单位:

现将《秦州区齐寿镇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秦州区齐寿镇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齐寿镇委员会  齐寿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

秦州区齐寿镇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

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精神,根据《甘肃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天水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秦州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确保到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落实“2020年全面推开、2021年全面完成”的工作部署,以抓好中央督查组和省委深改委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回头看”工作,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2020年全镇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12月底前,全镇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组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1.深入细致做好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清产核资成果,认真做好2018年、2019年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变动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核实、查漏补缺,切实解决清产核资过程中存在的账证不符、账实不符问题,及时更新台账数据,进一步完善集体资产所有权的确权工作。

2.加大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力度。加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农村审计以及财务公开等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等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和办法切合实际并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充分运用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管理平台,实现网络信息化动态监管。全面推进村级财务非现金结算,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线上交易,切实执行好村务、财务公开等有关规定,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公开透明。

(二)全面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1.做好成员身份界定“回头看”工作。要在依法依规和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修订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结合实际全面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回头看”工作,妥善化解和处理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中的遗留问题。特别注重保护好妇女权益,落实好省妇联、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见》(甘妇发〔2019〕1号),关注外嫁女、入赘婿、丧偶和离婚妇女等特殊人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坚决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提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2.全面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各村要选准改革突破口,以实现股份合作制改革,特别是要强力推开经济较发达村的股改试点工作,持续扩大和提升股份制改革试点数量和质量,力争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全面展开股改工作。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模式,经济条件好、经营性资产较多的村,以经营性资产进行折股量化配股;经济条件一般、经营性资产较少的村,以集体净资产进行折股量化配股;经济条件差、没有经营性资产或负资产的村,只设股份,不搞股权配额。

3.努力破解改革瓶颈拓展多形式资产量化模式。各村要因地制宜,积极发展适合本地的的产改模式。集体资产折股型:经济发达村经营性资产数量大,是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要着力解决国家督查组反馈“经营性资产较大的村未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问题,为全镇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经验、培树典型。集体资源量化型:没有经营性资产或经营性资产较少的村,要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利用已经营的农场、已开发利用的“四荒地”、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进行份额量化,也可挖掘一批自然资源丰富、气候适宜的乡村旅游资源,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逐步发展规模特色优势产业,以规模效应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切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财政资金折股型:在政策范围内,将减免税费、财政投入村集体形成的资产、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财政扶持资金等折股量化成员,结合本村实际发展经营或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为集体经济提供稳定收入来源。集体资产要素入股型:以现有土地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其他集体资产要素入股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发展符合当地实际的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格局。村集体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变型:对已具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产业基础的村级领办的农民合作社,通过进一步完善股权配置和利益分配机制,动员全体成员加入合作社,实现合作社转型,成立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折股+土地等资源入股(折股)+财政资金折股+农户现金入股”混合型:对资产、资源要素构成复杂的村可多要素参股,成立集体经济组织。不要仅仅局限在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上,倡导多模式先行试点。

4.做好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运行工作。已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的村组,做好巩固提升工作,结合农村“三变”改革,精准选择经营项目和承接主体开展经营活动,健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机制。农村集体资产较多的村,可以探索聘用职业经理人,以镇、村为单位统一聘用职业经理机构,提升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机制,规范和落实好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财务管理规定,明晰公开内容、方式和时限,强化民主监督。

(三)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1.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组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社后,凭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组织登记证,尽快向有关部门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在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组织框架、明晰权责、规范运行,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做好备案、变更登记服务。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税收政策的指导工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担保等政策。

2.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新亮点。积极拓宽集体经济发展和增收路径,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指导薄弱村产业发展,管好用好集体积累资金和政府扶持资金。财政拨款、减免税费和社会捐赠等途径所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纳入股份(经济)合作社折股量化的资产范围,可以通过入股或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以及农村“三变”改革等途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3.加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及股权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运营管理,逐步扩展交易品种,发挥好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市场化调节和配置功能,加强产权交易和股权管理信息化建设,着力开发建设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管理信息系统,将合作社成员基本信息、股权量化、资产运营管理、收益分红等改革要素纳入网络系统,强化监督管理,逐步实现股权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 进度安排

2020年6月,全镇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一)全面启动阶段(2020年6月底前)。

全镇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