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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协会试点操作指南(试行)
- 索引号: 20230618-205839-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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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2-09
- 标题: 互助协会试点操作指南(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一、定义
(一)贫困村互助资金(以下简称“互助资金”):指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按一定比例交纳的互助资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以下简称“捐赠资金”)为补充,在贫困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
(二)贫困村互助协会(以下简称“互助协会”):指由贫困村村民自愿参加成立的非营利性互助资金组织。
(三)互助协会管理机构:包括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是互助协会的执行和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互助资金的运行与管理;监事会是互助协会内部监督互助资金运行与管理的日常机构。
(四)指导部门:区扶贫办和区财政局。
二、目标
(一) 创新扶贫模式,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
(二)有效缓解贫困村、贫困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增加贫困农户收入;
(三)探索建立扶贫资金与农户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引导发展支柱产业,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新型农民;
(四)提高贫困农户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原则
(一)互助资金由贫困村组建的互助协会负责管理,互助协会设在行政村,不得跨行政村设立,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为非营利性组织。
(二)全村贫困农户中,要有50%以上的贫困户入会,方能组建互助协会。
(三)农户加入互助协会自愿,退出互助协会自由。
(四) 加入互助协会需交纳1000元以上互助金,筹建小组要出具收据,收款人、交款人要签名。贫困户加入互助协会可免交或少交互助资金,并享有与其他入会农户同等权利,优先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
(五)加入互助协会以户为单位,每户一人加入。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六)互助资金在互助协会内封闭运行,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有民用、政府监管。
(七)互助协会不得吸储,不得从事其他未经许可的金融和经营活动。
(八)对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各界的捐赠资金,如果管理不好,出资方有权收回;贫困村一旦脱贫,资金要收回,放在另外扶持的贫困村。
第二章 互助资金
一、构成
(一)互助资金由四部分构成:财政扶贫资金、村民自愿交纳的互助金、无任何附加条件的捐赠资金和互助资金的增值部分。
(二)村民交纳的互助资金原则上不高于财政扶贫资金总额的75%。
二、所有权和使用权
(一)所有权
互助资金增值部分归互助协会全体会员共同所有;村民交纳的互助金归其本人所有;对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各界的捐赠资金,如果管理不好,出资方有权收回;贫困村一旦脱贫,资金要回收,放在另外扶持的贫困村。
(二) 使用权。互助资金使用权属互助协会全体会员所有。
第三章 互助协会组建
一、试点村选择
(一)选择原则
1、正在实施或已经实施整村推进规划的贫困村;
2、群众有发展愿望,积极性高,村风民风淳朴,村级班子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较强的贫困村;
3、有一定产业发展潜力的贫困村。
在满足上述原则的基础上,优先选择贫困程度较深的村。
(二)鼓励以村为单位,采用竞争入围的方式,选择优先实施的贫困村。
专栏1:试点村竞选程序和原则
1、各预选村抽签决定陈述答辩顺序,按序进行陈述答辩。
2、除陈述答辩村外,其余村回避。
3、每村派3名代表参加。1人进行陈述,其他2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补充。
4、每个预选村陈述答辩完后,评审组亮分,在下一个预选村陈述答辩前,公布得分情况。
5、各预选村陈述答辩完毕后,现场公布竞选评审结果。
6、评审组由区直相关部门和预选村所在乡(镇)人员组成。
二、宣传发动
(一)宣传发动目的
让全体村民充分了解互助资金的目的、意义和操作方法,激发村民参与互助协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其主人翁意识。试点村的宣传发动由区扶贫办和区财政局进行指导,各乡镇要组织专门人员,进村入户,面对面进行宣传。
(二)宣传发动内容
1.互助资金的概念、目标和原则;
2.互助协会的组建。如:会员资格、管理结构、管理人员资格以及管理人员选举方法等;
3.互助资金的运行管理。如:借款人资格、用途、额度、期限、占用费率、监督监测等;
4.贫困户优先原则;
5.风险管理;
6.其它需要村民讨论的问题等。
(三)宣传发动步骤
第一步:召开村组干部会。商讨组织发动工作步骤、时间和参加人员,准备宣传发动材料,确定宣传发动人员。
第二步:召开村民小组会。增加补选参加村民代表扩大会议的贫困户和妇女代表,并确定每位代表联系本组农户的名单。村民代表中贫困户的比例不得低于该村贫困户占总户数的比重。
第三步:召开第一次全体村民大会
1.按照宣传发动内容,向全体村民宣讲互助资金及互助协会组建的目标、原则和要求;
2.公布村民代表扩大会协会会员名单和其负责联系的农户;
3.公布贫困户名单。
第四步:征求意见
全体村民大会结束后,村民代表收集自己所联系的农户对宣讲内容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步:召开村民代表扩大会议
按贫困户、其他类型农户和妇女代表分成三组,汇总村民在宣传发动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汇总讨论过程中,要更关注贫困户和妇女的意愿和想法。
第六步:召开第二次全体村民大会
1.向全体村民反馈汇总的意见和建议;
2.形成互助资金运作方案;
3.推选互助协会筹备小组。
第七步:将互助资金运作方案转交给互助协会筹备小组。
专栏2:互助资金运作方案
1、互助协会管理结构和人员;
2、互助协会会员资格;
3、交纳互助金的基准金额;
4、借款条件:借款人资格、用途、额度、占用费率、期限、还款方式等;
5、收益分配及管理费标准等;
6、监督与监测。
三、互助协会筹备小组
(一)人员。区扶贫办协助贫困村成立互助协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推选产生,一般由5-7人组成。筹备小组的成员可以是村两委成员,也可以是一般农户,至少有一名贫困户代表和一名妇女代表。
(二)职责
1.将本村互助资金运作方案报区扶贫办审核备案;
2.在区扶贫办和区财政局协助下,按照互助资金运作方案起草互助协会章程草案;
3.发动和接受村民加入互助协会、接收村民交纳的互助金并登记造册、公示公告村民入会和交纳互助资金情况;
4.草拟互助协会管理机构人员选举办法和程序;
5.筹备并组织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选举办法和程序,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6.向选举产生的理事会移交工作。
四、互助协会会员
(一)会员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村民可以成为互助协会会员,鼓励妇女入社;
1.在本村有常年居住户口的农户,每户有一人可以成为互助协会会员;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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