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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政发〔2018〕145号关于姚卫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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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10-22
  • 标题: 秦政发〔2018〕145号关于姚卫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经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

姚卫平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城区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刘建国同志任区公安分局中城派出所所长,免去区公安分局汪川派出所所长职务;

冰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平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永东同志任区公安分局牡丹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闫孙元同志任区公安分局汪川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区公安分局中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靖同志任东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虹同志任玉泉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蒲蕴祺同志任玉泉镇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闫琦玉同志任皂郊镇精准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亚龙同志任汪川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鹏程同志任汪川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天水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丽萍同志任太京镇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亚军同志任太京镇精准扶贫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姿又同志任太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小武同志任藉口镇综合文化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岳同志任牡丹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