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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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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20-18044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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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8-29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7〕276号),《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14〕68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决定面向甘肃省内公开招聘天水市秦州区幼儿园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公开招聘36名幼儿园教师,其中:天水市解放路幼儿园计划招聘18人;天水市秦州区东团庄幼儿园计划招聘18人。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高校毕业生)。

        2.为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进入新发展阶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战略,天水市秦州区未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管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纳入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