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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时间: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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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230618-21020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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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2-28
- 标题: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马**:
您于2022年7月20日反映:我叫马**,家有5口人,家庭生活困难,向村委会申请进行救助,希望能给予低保或临时救助,帮助我们度过困难。 我们于2022年7月26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查,你家有5口人,儿子、儿媳及孙子再江苏务工,你们夫妻二人身体健康在家牧羊,家庭生活条件好,为石马村中等偏上家庭,不符合纳入低保条件。感谢你的来访和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同时,你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了解的政策,欢迎你到村委会或镇政府前来咨询。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杨家寺镇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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