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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寺镇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方案
- 索引号: 20230618-21024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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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5-06
- 标题: 杨家寺镇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方案
各村、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杨家寺镇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水市秦州区杨家寺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6日
杨家寺镇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次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自2020年4月底开始,5月底全面完成。主要任务:对2018、2019年两个年度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及现金、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将集体资产按照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分类登记,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切实摸清集体家底,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稳步推进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对象范围
(一)对象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对象: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范围
根据省、市、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需要,我镇本次清产核资范围主要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
三、登记时点
2018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报表登记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2019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报表登记时点为2019年12月31日。
四、步骤程序
本次清产核资工作要按照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准备阶段,包括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宣传培训;第二阶段是具体实施阶段,包括数据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第三阶段是汇总上报阶段,包括清查结果上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数据录入。
(一)准备阶段(2020年5月上旬)
1.成立机构。根据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要求,镇、村两级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本镇清产核资具体工作。
2.制定方案。我镇根据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本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清产核资程序、细化清查明细表和登记表、明确清产核资结果确认和审批流程。
3.宣传培训。我镇将积极配合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到镇、村指导好宣传培训工作,使其结合各自业务职能,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用群众听得明白的语言、看得清楚的典型,解读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动员发动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清产核资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0年5月中旬)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以2017年度清产核资工作报表数据为基础,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18年、2019年年度资产资源全面进行清查核实,清查结果全面核实准确后,向全体村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三)汇总上报阶段(2020年5月下旬)
清查数据核实确认后,逐级汇总上报汇总表,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以镇政府文件报送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工作的重要保障,在区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统一组织、镇上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下,我镇将本次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严格落实到村,狠抓工作落实,既要把握时间进度,更要确保工作质量。镇上将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坚决杜绝清产核资工作走过场和弄虚作假。
(二)确保质量,加强督查指导。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深入村、组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按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力争5月下旬全面完成各村2018年、2019年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任务。
附:
秦州区杨家寺镇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切实做好全镇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成立秦州区杨家寺镇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军 杨家寺镇党委书记
苏国强 杨家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三宝 杨家寺镇副镇长
成 员:刘亚斌 杨家寺镇人大主席
张明辉 杨家寺镇党委副书记
郭映海 杨家寺镇副镇长
范宗红 杨家寺镇副镇长
吴建兵 杨家寺镇武装部长
柳军军 杨家寺镇财政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三宝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杨康升。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替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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