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4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天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秦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规定,制定《秦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区发改局依法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发改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履职依据
2.机关简介:领导介绍、主要职责
3.规划计划
4.政策解读
5.重大项目
6.“两案”办理情况
7.信用信息
8.发改动态
9.价格信息
10.公示公告
11.优化营商环境
12.粮食物资储备
(二)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区发改局集约化子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区发改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于第一时间公布,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区发改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区发改局办公室申请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