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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州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20230618-163800-311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 发布时间: 2021-06-22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州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现将《秦州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抓好组织实施。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秦州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0〕111号) 和《天水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21〕12号)精神,不断加强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原则,大力推进行政管理由“门槛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持续深化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信用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
1.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重点推行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等为主的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拓展政务服务信用承诺范围,支持市场主体开展主动型、自律型信用承诺。认真梳理信用承诺制度行政许可事项,研究制定信用承诺制度,编制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分领域制定标准规范的信用承诺书样式,形成格式化标准记录,并依托区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在信用门户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开设信用承诺专栏,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在办理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时,经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甘肃)、信用中国(甘肃天水)、信用中国(天水秦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查询,申请人信用状况较好、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但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实行容缺受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申请人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不履约或违背承诺、虚假承诺甚至坑蒙拐骗的申请人,视情节实施相应的惩戒措施。(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2.广泛开展市场主体诚信教育。充分利用区政务服务窗口、社区文化平台,通过在线教学、多媒体宣传等方式,深入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结合入职在职升职培训,积极开展针对公务员、律师、教师、医生、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重点岗位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与诚信教育。为市场主体办理注册、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业务时,要积极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的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3.积极推广应用信用报告。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第三方信用报告应用经验,编制信用报告应用事项清单,推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公务员录用及调任、表彰评优等事项中应用信用报告。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原料采购、产品销售、业务合作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主动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引导信用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全区全市和异地互认。(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金融办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
4.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依托各类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身份证号码等为标识的基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归集整合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各类市场主体产生的信用信息,记入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信用档案,特别是对失信记录要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并通过政务服务网、“信用中国(天水秦州)”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5.健全完善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加快完善信用门户网站自愿注册填报系统,鼓励市场主体在“信用中国(天水秦州)”网站或其他渠道上自愿注册证照资质、生产经营、履约践诺、表彰奖励、公益慈善等信用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授权网站对相关信息进行整合、共享与应用。经验证的自愿注册信息可作为开展信用评价和生成信用报告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6.深入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应用。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与国家、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衔接,加强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依据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推送的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定期将评价结果推送至相关部门单位、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参考使用,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各相关部门利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7.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国家和省上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按照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列入重点信用监管范围,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进行约谈,督促其进行整改,加强信用培训,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
8.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按照国家编制的激励措施清单,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引导金融、商业销售等市场服务机构参考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结果,对诚信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加大对守信主体的支持力度,推进信易贷、陇信通、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等“信易+”场景应用,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注册应用信易贷。(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金融办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9.规范认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按照国家规定,将严重失信名单的范围限定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且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或扩展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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