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秦州区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
- 索引号: 20230618-163939-391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 发布时间: 2020-12-04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秦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字〔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天水市秦州区教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育局,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由区教育局承担相关职责。组织开展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三条 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区教育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教育领域的各项改革工作,促进全区教育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和提高“两基”工作水平,保障适龄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四)负责全区职业教育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导评估和行业规范等工作,统筹全社会力量全面发展各类职业技术教育,指导开展各类成人教育,发展全社会终身教育事业。
(五)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工作,指导和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工作,促进全区民办教育事业发展。
(六)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美育、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区教育系统各项文化艺术活动,促进青少年素质全面发展。
(七)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教学工作,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组织校园体育比赛活动,开展体育后备人才评估和选拔,指导学生体育锻炼,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八)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卫生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交通、卫生、环境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监管校车安全和学生食品卫生安全。
(九)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技术教育、远程教育、特殊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和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和协调师范类毕业生的实习工作。
(十)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和学籍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或参与全区各类社会化考试工作,参与指导全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校长队伍建设和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管理、使用、培训、考察、任免、监督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考察核准区属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任职事项。
(十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师的选聘、管理、培训、交流、考核、奖惩、资质、职称、工资和档案等工作,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教育研究工作,协调和指导教师参与重大教育科研项目及课题研究,指导全区教育实验基地建设等工作,推广教育技术先进经验。
(十四)负责全区教育经费的管理、拨付和监督等工作,参与拟定全区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政策,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和学校结构布局优化调整等工作,指导和监督教育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教育项目的争取、论证、评审、实施、监管等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员管理、理论学习、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统战、老干部管理服务和群团等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有关统计、信息、舆情、网络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和机关后勤工作,综合协调各股室工作;负责机关文、电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处理、整理归档等事宜;负责局机关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宣传教育;负责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对各校目标责任落实与完成情况的检查、评比,并提出奖罚意见和建议;负责来人来电、信访的接待、记录交办等事宜;负责全局性的各类工作及局领导安排的其他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及系统会务筹备、通知、记录、纪要等工作,并组织检查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印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调配、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两案”办理和答复群众意见、建议工作;承担有关教育的宣传报道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育股(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全面推进全区素质教育,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基础教育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有关改革方案;指导全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承办中小学设置、撤销、更名工作;负责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巩固、素质教育、均衡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的课程管理、常规管理、质量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各学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负责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及学校团委、关工委工作;指导学校社会实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和普通话推广工作;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组织开展对体育后备人才评估,指导学生的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负责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健康与文艺工作;负责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培训和选拔工作;配合卫生监督部门指导检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和数据上报工作。承担本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及“接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以及依法行政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股。负责全区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考核、评聘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福利、离退休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系统教职工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各中小学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聘用干部管理和人才交流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计划财务股。负责对教育系统各类资金的管理;组织编制教育系统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及规定,争取和筹措经费;统计、分析、汇总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审核局机关、教研室等九个部门各项经济收支活动,严格记账、算账、报账制度,完成各校会计报表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做好教育事业年报统计与分析;协调管理财政性和各种教育专项经费;统筹管理其他教育援助;做好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编制计划、申报审批项目;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的规划、设计、扩建、维修、监管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应急股。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全区学校的安全工作。对全区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指导各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指导学校加强“三防”和“平安校园”建设。制定全区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负责联系和协调公安、应急、交通、城管、工商、卫


甘公网安备:620502020001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