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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2020年初中入学工作方案
- 索引号: 20230618-163934-560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 发布时间: 2020-08-05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2020年初中入学工作方案
天水市秦州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天水市秦州区2020年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区各中小学:
现将《天水市秦州区2020年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相关学校严格按照方案制订好本校的招生工作细则,全力做好2020年秋季初中入学招生工作。
天水市秦州区教育局
2020年8月5日
天水市秦州区2020年初中入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主动应对疫情,稳妥推进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甘肃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等安排部署,巩固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根据《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甘教发〔2019〕24号)、《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甘教基一〔2019〕4号)《甘肃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天水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天教基发〔2020〕15号)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深化教育改革,全力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实现我区城区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入学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划片分配、对口划拨”的入学原则。
2.坚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的原则。
3.坚持实行以对口校划片入学为主,参考家庭房产证摸底、户籍住址(以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名册和户籍、房产审核为依据),相对就近划片直升初中的原则。
4.坚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的原则。
二、入学条件
秦州区城区2020年小学毕业生均可免试升入初中。
三、划片办法
1.采用初中学校片区对口招收相应小学的入学原则,在招收时优先划拨房产证和户籍相一致的片区学生。
2.六年级非正常渠道转入的毕业学生,需退回原校划片分配。
3.未向区教育局交验审核房产证、户口簿及两证不齐全的学生,一律由区教育局调剂分配。
4.小学阶段发生过转学的学生,一律由区教育局调剂分配。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用与毕业小学相对口的初中相对就近的原则划拨入学,在对口初中因学位原因无法招收时,由区教育局调剂分配入学。
6.因旧城改造拆迁、户口有正当理由尚未迁移的住户(户口办理迁移的合理时限原则上参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过渡期限),按照《秦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中关于拆迁安置相关优惠政策的条款,已征迁的住户,可提供原户口本、《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搬迁证、住房证等证件,可在原户口所在地初中入学,也可在搬迁地服务学校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中小学要针对今年暑期工作的特殊性,全面安排部署招生入学期间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做好毕业年级学生健康管理的对接工作,毕业前健康管理由原学校负责,升学后由所入学学校负责,确保所有学生健康管理无盲区、全覆盖。招生入学期间,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标准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通风消毒、疏导分流等工作,把疫情防控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政策。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巩固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高度,净化招生风气,确保城区所有小学毕业生接受法定义务教育。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划片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对口划拨的学生,严守划片招生政策,不得擅自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之外的学生。
(三)严格控制转学。存在大班额的学校,相应班级不允许再转入学生,如因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等其它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由家长自行联系56人以下班额学校的班级办理转学手续,因城区学校班额满员或超过规定标准无法接收的转学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到班额未满员学校就读,家长不服从统筹的,需回原学校就读。
(四)严禁乱收费。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惠民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和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优先纳入各类教育惠民政策帮扶范围,严禁借招生乱收费。
(五)严格学籍管理。新学期开学后,各初中学校要按要求和规定及时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初中新生注册姓名及住址必须与户籍信息相一致,将学生信息按时上传学籍管理系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六)保障特殊群体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18号),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要全力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控辍保学工作成果,除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残疾学生入学外,城区各中学要依法接收并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学生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得歧视或拒收。
(七)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学校要坚持“促进教育公平,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注册到其它学校的学生;严禁任何学校自行组织或与其它学校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作违规招生宣传,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生,不准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对不执行政策规定招生者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取消学校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八)加强纪律监督。城区初中入学工作量大面宽、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切身利益,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事关教育发展大局。各学校要严肃招生入学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实行阳光入学;要广开监督、举报、信访、申诉渠道,严厉打击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和“学托”、“学贩”,牢固树立教育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确保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将国家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
秦州区城区初中入学工作监督举报电话:8215126 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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