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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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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18-163947-439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 发布时间: 2020-06-10
  • 标题: 秦州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秦州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

儿童少年入学鉴定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印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教基二﹝2020﹞ 8号)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区残联、卫健局、区民政局联合制定了《秦州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评估鉴定,建立健全评估档案,对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全力抓紧抓细抓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评估工作。

天水市秦州区教育局 天水市秦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 天水市秦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0日

秦州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工作要求,推进国家和省市《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2017-2020年)》实施,切实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体系,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印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教基二﹝2020﹞ 8号)文件精神,特制订秦州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评估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发展特殊教育,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保障基本人权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全面发展、更好地融入社会的有效途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评估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环节,对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和甘肃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断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全力抓紧抓细抓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评估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关于特殊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部署,树立全纳教育观念,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入学鉴定评估,全面落实一人一案,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三、实施范围

秦州区域内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科学精准开展入学鉴定评估工作,合理提出入学安排建议,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多元化、个性化发展。

(二)坚持协调推进。要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评估工作由区教育局委托秦州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开展,残联、卫健、民政等部门共同参与支持。

(三)坚持一人一案。要尊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个体差异,针对不同残疾类型的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分类做好鉴定评估和入学安排。

五、主要任务

(一)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

要以区教育局牵头,会同残联、卫健和民政等部门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组成由区教育局和区残联分管领导任主任,卫健、民政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并遴选了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领域各2名专家任委员。

(二)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

区教育局和区残联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联合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核查工作,对达到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户核查,全面核实和掌握残疾儿童少年的基本情况、生存状况、残疾类型、残疾程度等,做到不落一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少年要单独标注,实时更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台账,为开展年度入学鉴定评估工作奠定基础。

(三)科学精准开展入学鉴定评估

秦州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根据区教育和残联部门提供的残疾儿童少年名单,按照入学鉴定评估流程(详见附件1),结合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程度、医学鉴定报告、日常表现、访谈观察和家长沟通情况,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能力进行综合分析和鉴定评估,填写入学鉴定评估表(详见附件2),科学合理提出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暂缓入学、免于入学等安置建议。尚未办理残疾证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由残联部门先组织医学鉴定,再开展入学鉴定评估。

(四)逐一妥善做好入学安排

1.对于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就读要求的,优先安排在就近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在学校附设特教班就读。区域内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2.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要保障区域内残疾少儿就近入学,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在类别上不能满足残障学生就读需求的,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残疾学生到其它市、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3.对于需要专人护理,确实不能到学校学习但具备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相对就近的学校开展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4.对于暂时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家长意愿申请暂缓入学,先接受医疗和康复训练,待身体条件允许后再开展入学鉴定评估。

5.对于鉴定评估为免于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由民政部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五)规范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各中小学要严格落实《甘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学生纳入学籍管理,建立健全送教上门工作机制,加强送教师资队伍建设,并做好相关经费保障。要进一步规范送教上门流程(详见附件3),为每名学生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手册(详见附件4),提高送教上门工作质量。

(六)加强融合教育

充分利用省特殊教育融合实验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将其作为医教、康教结合工作培训基地,全面学习其医教、康教实验成果,对残疾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评估和入学安置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根本途径,对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评估工作育分类安置工作,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做出科学准确的入学鉴定评估和入学安排,各中小学要积极接收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就学要求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对于需要专人护理,确实不能到学校学习但具备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进一步规范送教上门工作流程,认真开展送教上门。

(二)形成工作合力,压实部门责任。区教育局要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评估纳入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计划,委托残疾人专家委员会开展入学鉴定评估;区残联要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配合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开展入学鉴定评估及家长沟通工作;卫健、民政部门要配合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开展入学鉴定评估;民政部门要做好免于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兜底保障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各中小学要加大对《残疾人教育条例》的宣传,大力宣传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并就招生入学的政策、流程以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好答疑解惑。要积极动员残疾儿童少年家长送孩子入学,依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要倡导扶残助残精神,对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免于入学、缓学的重度极重度残疾儿童进行关爱和扶贫支持,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加快残疾家庭小康进程。

附件:1.秦州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组织机构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