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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
- 索引号: 20230618-164000-907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 发布时间: 2019-12-07
- 标题: 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
天水市秦州区教育局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局机关相关股室:
我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将在2021年接受国家评估认定,现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研学准备,做好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全面掌握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各项要求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工作规程》对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进一步做了明确和细化,强调了重点考察内容,确定了工作流程,明确了资格审查条件,规定了社会认可度调查对象抽样数量及比例,提出了指标审核具体要求,指导性、操作性很强,是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指南。各义务教育学校、局机关相关股室要组织人员认真研学,掌握精神实质,强化责任担当,科学规划,切实提高办学水平,稳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明确目标,积极争创优质均衡发展县区
高度重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创建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对照相关指标要求,明确创建责任目标,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推进方案,形成全区全面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紧盯标准,固强补弱,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工作规程》标准要求,在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的基础上,紧盯薄弱领域和关键环节,查漏补缺,科学配置资源,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全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创建工作。
附件1: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docx
附件2:
天水市秦州区教育局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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