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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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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20-19544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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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 发布时间: 2022-06-06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天水市秦州区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甘教师〔2022〕2号)和《天水市教育局、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水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教局发〔2022〕5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22年,秦州区将在以下21所学校实施“特岗计划”,关子镇中心小学、汪川镇中心小学、平南镇中心小学、天水镇中心小学、藉口镇中心小学、娘娘坝镇中心小学、齐寿镇中心小学、华岐镇中心小学、大门镇中心小学、石马坪中心小学、苏城中心小学、铁炉学校、李子学校、汪川中学、藉口中学、太京中学、平南中学、关子中学、娘娘坝中学、齐寿中学、大门中学。

二、计划和岗位

我区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76名(含2021年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聘期为3年。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附件《天水市秦州区2022年“特岗计划”学科岗位需求计划表》。

三、基本原则

(一)以保障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与当地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及做好人事工资关系接转等管理工作为前提。

(二)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四)“特岗计划”必须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五)“特岗计划”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