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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引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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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406-16265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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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 发布时间: 2021-08-03
  • 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引领的意见

甘政发〔2020〕4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全省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创新型甘肃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强政策引导,进一步激发我省科技创新活力,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增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补齐科技创新短板,持续强化科技创新对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支撑作用。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省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在重要产业领域和关键技术环节取得重大突破,科技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科技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创新要素流动更加顺畅,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凸显,我省综合科技创新水平居全国第二梯队且位次前移。

----到2022、2025年,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达到54.9%、56.6%,我省综合科技创新水平全国排位分别提升至前20位、18位。

----到2022、2025年,全省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分别达到1.37%、1.5%,投入总量分别达到142亿元、189亿元;到2022年,省、市、县三级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分别达到2%、1.5%、0.5%以上,兰州新区及各类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等,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3%以上;到2025年,省、市、县三级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力争达到2.5%、2%、1%以上,兰州新区及各类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等,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5%以上。

----到2022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8件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276亿元以上。2025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388亿元以上。

二、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1.提升全社会科技创新意识。创新科学普及理念和模式,向公众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加强科普基地建设,鼓励各类创新主体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或者展览场所,提供更多的科普场所和载体。组织开展青少年科学普及活动,提高青少年创新意识和科学素养,力争“十四五”末全省公民科学素质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科协,各市州政府)

2.高水平建设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充分发挥兰州、白银的区位优势、创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将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纳入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适用范畴,有效推动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的建设与发展。支持“一区多园”建设,做大做强国家高新区,推动高新区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核心载体。围绕我省优势支柱产业、创业创新资源,积极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示范区创新载体建设,着力培育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引导市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向省级高新园区转型。(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相关市州政府)

3.积极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引进一批符合我省产业需求的高新技术企业,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对整体迁入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根据企业规模和企业所在行业等情况,优先给予省级科研项目支持。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省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所在园区或市县科技部门推荐、省科技厅审核,直接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列入“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跟踪辅导服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税务局,各市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