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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索引号: 20230618-164209-901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工信局
- 发布时间: 2019-03-28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天水市秦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字〔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天水市秦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工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工信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党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工业和信息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规定,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并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政策措施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三)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三线调迁、老工业区改造和产业升级,推动创意产业发展;负责制定工业集聚区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四)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配置;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有关重大问题;协调盐业行政和医药等物资储备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盐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等职责;负责全区煤炭经营监管职责。
(五)指导工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城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六)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争取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组织申报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领域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负责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并组织落实有关省、市、区工业和信息化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
(八)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国家和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有关重大专项,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新升级。
(九)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指导相关部门、区域内工业企业推广和应用节能新技术及新产品。
(十)负责工业、信息化产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工业、信息化产业能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清洁生产;负责协调全区工业用电工作。
(十一)负责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区中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分析、监测、跟踪、指导全区生产性服务业运行发展,研究制定全区生产性服务业规划布局,组织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
(十二)组织实施“工业强区”和“一区多园”工程,负责拟订区域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调整和集群化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协调省、市主管部门引导区域企业培育培养优秀企业家,并落实有关鼓励政策。
(十三)指导协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十四)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全区城乡电信基础设施建设。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六)负责指导和联系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七)负责指导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区域工业企业和信息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十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九)负责全区职工协保和原区属困难企业职工救助帮扶工作。
(二十)负责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工程技术、工艺美术专业初级职称审核上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其他职称评定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工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工业行业规划职责分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工业行业规划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工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及跨行业、跨领域重要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工业规划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
工业结构调整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出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拟订需报国家和省政府审批或跨多部门的工业发展政策、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以及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制定实施行业规划等推动结构调整。
第四条 区工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党员管理和干部政治思想教育、作风建设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政法等职责;负责意识形态,中心组年度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宣传、统战、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起草机关综合性文件,拟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机关机要、保密、文印、档案管理、建议提案办理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制度建设、财务劳资、五险一金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指导系统内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负责工信局政务专网的管理运行维护;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负责协调区域内工业企业的党务公开、厂务公开、行业及“窗口”精神文明建设。
(二)行业发展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与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和制定区上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及鼓励支持企业发展的奖励办法;指导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经济结构、推动区域工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中的重大问题和遗留问题、依法监管改制企业产权受让合同履行情况和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等工作;负责指导和联系行业协会工作,研究提出企业行业管理的意见;负责实施区域工业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创建工作;做好工业企业参加各种节会的产品征集、图片征集、参展等工作;负责区域内工业企业人才库建设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运行与管理;组织企业资格认证,升级、认定和初审工作;做好企业减负和区深化企业改革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监督的方针政策、实施安全行政监察,协调处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指导协调重要物资紧急调度;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100%醇基燃料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城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通信业等行业地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信;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促进区域工业对外的技术交流合作及产、学、研联合,配合相关组织和业务管理部门组织区域内工业对外经济技术项目的交流活动;协调盐业行政和医药等物资储备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盐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等职责;负责原区属企业困难职工救助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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