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 若干措施的通知
- 索引号: 20230618-164424-153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工信局
- 发布时间: 2022-09-17
- 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 若干措施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2〕10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13日
甘肃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扩大有效需求、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推进实物消费提档
(一)鼓励汽车消费。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和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减税措施,鼓励各市州出台配套奖补措施。执行取消二手车限迁和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政策。鼓励市县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出台购车优惠措施,举办大型汽车展销活动,开展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油银保组合消费等促销活动,开展汽车下乡、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释放汽车消费潜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动家电消费。鼓励大型家电龙头企业发挥渠道优势,推出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重点鼓励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让利力度,推动家电升级换代。积极开展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鼓励金融机构丰富家电类消费金融产品,有效促进家电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厅)
(三)促进住房家居消费。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人才购房、商品房展销促销,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合理满足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的购房信贷需求。鼓励房地产、家居及装饰建材企业组织联合展销活动。(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人行兰州中心支行)
(四)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进在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公共建筑项目建设中优先使用绿色建材。持续推动城市绿色出行,推进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电商企业采用产品原装直发,减少在寄递环节产生二次包装。有序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2022年底前省级党政机关全部建成,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比例不低于70%。(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局、省邮政管理局)
(五)挖掘县乡村消费潜力。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制定“进村补路费、出村补邮费”等奖补政策,补齐城乡快递“最后一公里”短板。打造甘肃省电商平台“臻品甘肃”,引导电子商务向农村延伸。着眼“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策划推出乡村旅游精品产品和线路,打造乡村振兴文旅样板,建设乡村文创中心、文旅电商中心,促进乡村旅游由“观光消费”向“产品消费”转变。(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乡村振兴局)
二、促进服务消费扩容
(六)加强住宿餐饮消费。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酒店、旅馆等住宿经营单位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人员除要求扫码、测温、实名登记外,取消其他限制措施。鼓励公众餐饮消费,推广分餐制等健康用餐方式。推动辖区内交通、住宿、餐饮等配套服务企业有效恢复,促进消费回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文旅厅)
(七)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打造一批旅居康养示范基地、特色小镇,推动老年用品进产业园区、展会、商场、机构、社区和家庭,开展“孝老爱老”购物节促销活动。督促指导我省已建成的100个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加快推动120个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八)构建托育服务体系。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提供多元化、规范化托育服务,鼓励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大力发展智慧托育等与托育服务相关的新业态,开发与托育服务相关的产品,培育托育服务、乳粉奶业、动画设计与制作等行业的知名品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九)促进旅游消费转型。推动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西北革命红色旅游联盟、关中城市群城市旅游联盟协同合作,探索联合开发跨区域的文化旅游年票、联票等促销活动。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推介发布精品旅游线路产品,举办“甘肃人游甘肃”“周边省份互助游”“环西部游”等旅游促销活动。继续落实好旅行社“引客入甘”补贴等优惠政策,激发文旅消费潜力。(责任单位:省文旅厅)
(十)提升文化传媒消费水平。加快有线、无线、卫星综合覆盖网建设,有序推进“户户通”终端由标清向高清、超高清升级。鼓励相关单位依托智慧广电网络,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农村电商等多种社会服务和便民服务。推进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规模化应用,增强主流舆论和精品节目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支持推广“甘小果”终端,提供海量片源与订购服务。(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十一)激活体育消费潜力。举办兰州国际马拉松赛、“陇越骑联”自行车赛、“丝绸之路”青少年体育成长夏令营等体育赛事活动。加强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笼式足球场等设施建设,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发挥兰州和白银作为国家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的示范作用,引领全省体育消费模式创新,激发市场活力。(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
三、挖掘新型消费潜力
(十二)拓展会展消费。聚焦重点优势产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和省际经贸合作,有效推进产业对接,推动省内优势产业、特色产品走出去。积极培育我省各类品牌展会,高质量办好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品牌展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
(十三)提升“夜经济”消费。依托全省各地特色美食街区和夜市,吸引广大市民和游客品尝名宴、名菜、名小吃等甘肃特色餐饮。鼓励主要商圈和特色商业街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购物、餐饮、文化、健身、休闲娱乐等夜间酬宾活动。鼓励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夜间开放,举办夜间活动,激活夜间文化旅游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
(十四)推广甘味消费。聚焦我省牛、羊、菜、果、薯、药等六大产业和特色农产品,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提升产品质量和特色品质。开展“甘味”品牌推广宣传,拓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进一步提升“甘味”品牌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商务厅)
(十五)创新消费模式。引导实体商业企业发展社群营销、直播带货、“云逛街”,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发展体验式、沉浸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以东西协作机制为纽带,线上线下融合开展消费帮扶活动。用好兰州、天水跨境电商平台,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提升5G网络覆盖水平,为培育“互联网+”新业态提供支撑。(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
四、完善消费支撑体系
(十六)推进消费平台发展升级。支持兰州、天水、酒泉


甘公网安备:620502020001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