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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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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18-164423-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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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 发布时间: 2020-12-09
  • 标题: 秦州区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一、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14次全国民政会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有关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保障和改善民生、基层社会治理、专项社会管理等基本职责,牢记初心使命,有效的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以务实之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突出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有新发展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在重庆“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实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任务。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高标准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软弱涣散党支部全面整顿提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民生民政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委纪律规定,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严肃政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着眼脱贫攻坚,民生保障水平有新提升

一是按期完成民生实事项目。按照省、市要求,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8%,由月人均485元提高到524元,平均补助水平由月人均420元提高到455元;农村低保指导标准由3720元提高到4020元,一、二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由310元、290元分别提高到335元、318元(即年人均补助水平分别由3720元、3480元提高到4020元、3816元);城市特困供养标准由7566元提高到8352元,月人均696元;全区农村特困供养实行统一的救助供养标准,不在区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类型,即每人每月由430元提高到436元,每年由5160元提高到5232元。全年发放城市低保8914户22599人,11773.12万元,农村低保8360户26756人,5442.08万元。

二是深入开展兜底保障筛查清零。按照“全覆盖”“过筛子”的方式,对全区兜底保障对象连续开展了4轮入户核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积极推进单人户纳保,全面开展原退出低保对象“回头看”等措施,完成131个行政村无一、二类低保对象清零,累计识别一、二累低保对象1725户4044人,农村一、二类低保覆盖面达到2.59%;三、四类低保累计减少356户903人。未脱贫户中新识别纳入一、二类低保135户424人,识别纳入农村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91户4739人,其中:一类保障对象173户417人、二类保障对象553户1542人、三类保障对象607户2490人、四类保障对象58户290人。

三是全面落实特困供养服务保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镇、村及监护人责任,推行“双监护人”和探视走访机制,深入开展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摸底排查,切实摸清需求底数和服务底数,通过政府采购为全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按照人均550元的标准发放被褥、衣物等基本生活用品,按照1户1吨煤、1个燃煤炉和1份安全责任的措施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安全温暖越冬。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为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卫生清扫、衣物换洗等基本服务,提供服务达3000余人次。截止目前,共有城市特困供养122户124人,发放供养金133.24万元;农村特困供养1189户1261人,发放供养金833.83万元;城乡孤儿34人,发放补助金35.8万元。

四是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区现有持证残疾人26915人,其中,农村16504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1579人(其中:重度残疾697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将农村低保残疾人全部纳入困难补贴范围,智力、精神一、二和肢体、视力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听力、言语一、二级和肢体、视力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全部纳入护理补贴。截止目前,纳入护理补贴3008人,困难补贴2449人,叠加3723人,共发放补贴资金1230.05万元。

五是临时救助成效明显。坚持将临时救助制度作为巩固脱贫、防止返贫和改善特殊困难家庭生活质量的有效措施,严格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和“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健全完善“一月一审批,一月一上报”和“一事一议”制度,不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主动从教育、卫健、医保、残联、应急管理等部门提取在校大学生、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患者、持证残疾人、受灾群众等基础数据,通过与国扶系统、低保信息平台比对、入户调查等手段,切实摸清困难群众底数,做到具体原因具体分析,特殊情况区别对待,结合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实施精准救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给各镇和街道办事处下拨“救急难”备用资金,下放审批权限,1000元以下由镇和街道自行审批,建立“先行救助、后置审批”机制,进一步提升了临时救助效率。全年实施临时救助10505户,发放救助资金4905.95万元。

六是积极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办力量。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经办力量,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我区2018年度社会救助资金总量情况,通过第三方机构招聘经办人员80人,按照各镇人口比例,全部下派到各镇民政办开展民政工作,通过集中培训和跟班轮训,进一步增强了购买服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彻底扭转我区基层经办力量不足的局面。

(三)着眼适度普惠,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有新突破

不断深化养老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建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应、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发展体系。

一是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行动,利用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智慧网络平台和全市虚拟养老院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将全区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服务人数达597人,其中城市183人,农村414人。

二是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养老。进一步推进政府公共服务、社区自治服务、志愿者服务和“爱心超市”等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社区养老服务机制,采取政策扶持、公建(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认真落实财产登记制度,明晰财产所有权,确保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范管理、健康运行。全区现有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3所,社区建成养老服务机构达70%,年均提供服务达1.28万人次。

三是有效拓展农村养老服务。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质量发展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的有关精神,对我区养老机构消防、医疗、餐饮和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估,115项指标基本达标。关子镇敬老院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中梁镇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已完工,新增床位100张,我区农村养老机构现有床位280张,入住225人,入住率80.35%,建成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互助老人幸福院)195所,行政村建成率达46.4%。

四是儿童福利事业初具规模。不断深化机构改革,新成立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股,部门职能进一步得到加强。持续推进儿童从孤儿救助向所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延伸,按月更新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数据库,全区录入留守儿童270名,困境儿童1367名。积极宣传普及收养政策,严格审批,依法开展收养登记。投资1700余万元,新建的区儿童福利院项目已具备验收条件,设置床位100张。

(四)着眼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有新提升

一是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以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社区阵地和新成立的社区阵地为重点,不断整合资源,加强投入保障,加大建设力度,社区阵地建设将有新的进展。加强村级政权建设,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印发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和线索排摸公告1300余份,开展村和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3345人次,其中农村3000人次,城市345人次。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促全区420个行政村和47个社区制定并完善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一步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和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