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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关于同意天水市秦州区瑞莲寺办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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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18-16444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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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 发布时间: 2021-03-17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关于同意天水市秦州区瑞莲寺办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书的批复

天水市秦州区瑞莲寺:你们报来的关于申请办理“天水市秦州区瑞莲寺”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书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家宗教局 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 (国宗发〔2019〕1号)规定,经审查研究,符合该通知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登记成立。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的名称为:天水市秦州区瑞莲寺。

二、业务范围为:1、组织开展宗教活动;2、从事宗教文化研究;3、依法兴办公益慈善事业;

三、业务主管单位为:天水市秦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你寺成立登记后,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为促进我区宗教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五、你寺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在国家宗教事务局指定的平台上发布上一年度工作报告。你寺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及时报我局备案。

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