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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关于2023年5月份农村低保审核确认及补发1-4月份提标提补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20230618-164526-614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 发布时间: 2023-04-21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关于2023年5月份农村低保审核确认及补发1-4月份提标提补资金的通知
天秦民发〔2023〕70号
各镇政府:
根据《天水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天市民发〔2021〕93号)、《天水市秦州区城乡低保审核确认和特困人员认定权限下放镇(街道)试点工实施方案》的通知(天秦民发〔2022〕39号)文件精神要求,试点镇太京镇、娘娘坝镇、汪川镇、齐寿镇、秦岭镇、华岐镇、玉泉镇审核确认及资金需求,有关镇2023年5月份农村低保调整变更情况,经我局4月19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59户、184人准予纳保,对因家庭经济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27户、62人准予停发。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的通知》(甘民电〔2023〕58号)和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的通知》(天民电〔2023〕27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区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6%,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439元提高到465元,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417元提高到442元,三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84元提高到89元,四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58元提高到62元。现对2023年5月份符合农村低保对象11034户34565人(其中:一类1254户2372人,二类6266户16786人,三类3275户14275人,四类239户1132人)发放资金计9863051元,并对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予以补发资金2758248元,5月份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2621299元。
各镇接到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档案资料,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长期接受群众监督,确保5月份农村低保资金准确发放到位。
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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