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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关于审批2021年5月份农村低保及补发1-4月份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对象提补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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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408-133147-975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 发布时间: 2021-04-22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关于审批2021年5月份农村低保及补发1-4月份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对象提补资金的通知

各镇政府: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甘民电〔2021〕37号)和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的通知》(天民电〔2021〕15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区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10%,由每人每年4428元提高到4788元,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369元提高到399元(每年由4428元提高到4788元)、二类对象由350元提高到378元(每年由4200元提高到4536元);三、四类对象补助水平继续保持为84元和58元不变(每年分别为1008元和696元)。

经我局4月22日专会研究审批,现对2021年5月份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10803户34769人(其中一类1370户2589人、二类5708户15779人、三类3428户14965人、四类297户1436人)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农村低保资金计8337821元,并对全区一、二类保障对象1至4月提补部分予以补发,补发低保金计2049528元,5月份发放农村低保资金总计10387349元,由于4月份资金发放过程中键盘录入错误,导致秦岭镇多拨付资金9738元,5月份实际下拨资金为10377611元。

望各镇政府接到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及时准确填写变更审批表等相关表册,确保低保资金准确发放到位。

2021年5月份秦州区农村低保资金分配表.xls

天水市秦州区民政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