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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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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18-164614-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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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 发布时间: 2021-08-02
  • 标题: 秦州区司法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区公证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天水市秦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秦州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安全责任,严格监管执法,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专题片以专家解读、系列访谈和案例分析等方式,全面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系统解读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体现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要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要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载体,在有条件的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司法行政工作协调发展。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要制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督促改进作风狠抓落实。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要特别重视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大相关保障力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三、实施步骤

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5日前)。印发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动员部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和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6日至12月30日)。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要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隐患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机制。要建立重点工作和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做到精准发力、闭环管理,推动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完善治理措施,努力使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升,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组织开展“回头看”,深挖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完善并落实。归纳整理经验做法,并借鉴其他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总结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适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负责全系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专班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承担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注重协同配合。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积极实行网格化管理,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特别是要针对新业态、新问题存在的安全监管盲区,建立监管工作分工落实机制;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组织主流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刊专栏,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四)按时报送情况。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重要部署、重大活动、典型经验做法等综合工作动态信息,每月1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每年3月18日、6月18日、9月18日前报送季度工作小结,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0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总结。

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