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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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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18-16483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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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0-12-04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制度

为及时跟踪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确保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内容

(一)本制度适用于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的跟踪监控管理(以下简称“绩效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管理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进度、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支出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等进行阶段性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包括:绩效跟踪监控和结果应用。

(二)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是绩效跟踪监控的主体,分别负责本级、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绩效跟踪监控管理。

(三)绩效跟踪监控对象是指已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

二、组织管理与职责

(一)绩效跟踪监控实行三级垂直管理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组织开展本级、本部门(单位)的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工作。

(二)财政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本级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办法,建立绩效跟踪监控管理机制;完善绩效跟踪监控方式,合理利用监控结果;组织开展本级预算部门绩效跟踪监控管理;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和各镇、街道财政所的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工作。

(三)预算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本部门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办法,完善内部监控机制;组织、配合开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绩效跟踪监控管理;汇总上报和合理利用绩效跟踪监控结果,确保绩效目标完成。

(四)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健全内控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配合开展本单位绩效跟踪监控管理。

三、绩效跟踪监控

(一)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采取项目跟踪、数据抽查等方式,动态跟踪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进程,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效益的提高。

(二)绩效跟踪监控的内容:

1、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分析项目进度滞后的主要原因;

2、项目需求是否发生本质性变化,项目设计或实施方案是否发生了调整;

3、针对变化和调整,是否及时修改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4、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到位;

5、项目实施单位是否采取节约成本的具体措施以及措施效果是否明显。

(三)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绩效跟踪监控管理相关工作。

(四)预算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项目绩效进行跟踪监控,将项目目标执行情况与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如实填报,与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表一同报送财政部门。

四、监控结果应用

(一)绩效目标出现偏差的项目,预算部门要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二)预期无绩效的项目,预算部门要分析原因,向财政部门说明情况,并上报政府停止该项目的实施。

(三)预期不能完成目标的项目,预算部门要分析原因,向财政部门说明情况,并及时修正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预算支出计划,报财政部门重新审核。

(四)在绩效跟踪监控管理中发现的财政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规移送相关部门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