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人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关于在秦州区范围内公开招聘交通协警的公告

时间:2021-09-08 点击: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618-164915-907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 发布时间: 2021-09-08
  • 标题: 关于在秦州区范围内公开招聘交通协警的公告

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州公安分局

关于在秦州区范围内公开招聘交通协警的

公 告

为开展秦州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现面向社会为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公开招聘70名交通协警,并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这次公开招聘的交通协警,是公安机关“特定非执法岗位”人员,主要职责是协助交通警察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具有对公众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职能,不享受民警相关待遇,统一着省公安厅规定的制式文职人员工作服,佩戴文职人员标志,不配备警械武器。

二、招聘人员职数、条件、招聘方式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职数

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聘交通协警70名,全部为男性。

(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秦州区人社局和秦州公安分局成立工作组,委托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工作组在应聘人员中目测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再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派遣手续后到秦州公安分局工作。

(三)招聘人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思想觉悟,品行端正,有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公安工作。

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坚持保密规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校正视力4.8以上,具有适应所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身高1.70米以上,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具有秦州区户口,全日制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政法、警察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一是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二是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三是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四是其它不能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及经费来源

招聘人员工资为2800元/月,不再计发加班、执勤等补贴。所需工资由区财政承担,招聘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以人才派遣方式到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交通管理岗位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可享受社保相关政策。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张。

(二)报名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