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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从即日起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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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18-16494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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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 发布时间: 2021-04-02
  • 标题: 秦州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从即日起开始申报

秦州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从即日起开始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解读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 -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12个月内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提供以下材料: .

《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二、申报条件

在秦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了2020年度养老保险,并通过各种途径实现了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2个月内高校毕业生,均可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三、申报手续

1.本人身份证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3.灵活就业证明

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5.社会保险缴费手册

6.缴费发票

7.本人农行银行卡

8.《天水市秦州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办理承诺书》

9.《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10.工商管理局开具的无营业执照证明

11.车管所开具的无车证明

12.《失地补偿协议》( 农业户口)

以上手续持原件并复印2份。

四、申报程序

1.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初审登记,由社区开具介绍信,本人携带介绍信到工商局、车管所开具相关证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核实汇总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审;

2. 16镇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失地补偿协议》,到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初审登记,区劳务办审核汇总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审;

3.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社保补贴申报统--由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负责初审,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复审。

五、申报办理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为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时间,2021年7月21 日至2021年8月20日为汇总上报复核时间。

敬请各位灵活就业人员看到通知后,相互转告,及时申报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