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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建工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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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18-165016-441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 发布时间: 2021-09-08
  • 标题: 关于开展在建工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通知

驻区相关建设单位:

为提高监管效能,改善执法环境,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9〕21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天政发〔2019〕57号),《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秦政发〔2019〕81号),结合我区实际,以及省政府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对全区范围内建筑企业在建项目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抽查,为做好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限及具体安排

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1月5日结束

秦州区人社局部署此项工作,制定抽查计划,整理各类材料,调试抽查软件。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从市场主体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主体名单,在各部门执法库中按各部门职责随机抽取匹配检查组长1名,组员2名。由所抽取的各部门检查人员同时签字确认。检查组准备检查材料,熟知检查内容和依据。并由检查组负责电话逐户通知所检查的企业,做好电话告知记录。准备充分后实施现场检查。

二、检查组组成

组 长:李 军 区人社局副局长

蒋天林 区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白富强 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人

成 员:王少轶 区人社局劳动关系股股长

付 鹏 区劳动争议仲裁院长

云 峰 区住建局住房保障股股长

田 琦 区住建局建设副股长

三、检查内容

联合单位依据职责编制的《抽查事项清单》,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进行检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1.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在建工程项目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知和工资发放公示栏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项目基础资料、资金拨付情况等。2.“陇明公”平台实际运用及数据录入情况,重点检查劳动合同、工资保障金、考勤信息上传和项目人员银行卡绑定以及工资发放情况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检查:1.项目审批、备案手续是否完备;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各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检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并实行“一企一表”即《劳动保障监察现场检查表》。

(二)公正高效,公开透明。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住建部门按照相关依据予以查处。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格、整理检查档案及时上报。建立“一抽查一通报”机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依法惩处,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执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抽查检查任务,汇总工作情况、如实填报报表,并将检查结果、处理意见、影像资料等,按时向区人社局劳动关系股报送。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