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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2年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公告
- 索引号: 20230525-212529-540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 发布时间: 2022-06-29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2年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和《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精神,现就2022年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事宜计划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日—2022年10月10日
二、补贴对象
秦州区内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区域内“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持有《残疾证》的城镇居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常住失业人员。
三、补贴标准
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申报流程
申报期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社区(乡镇)提出申请,由各社区(乡镇)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受理和初审,重点核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情况。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的就业失业状况和社保缴费等信息进行核查比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核算补贴金额,分批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申报材料
个人申报补贴提供以下材料: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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