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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政办〔2018〕33 号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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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2018-02-28
- 发布时间: 2018-02-28
- 标题: 秦政办〔2018〕33 号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及驻区有关单位:
经2018年2月24日区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区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证明事项55项,现予以公布。各相关部门对于已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申请人提供,要最大程度地利企便民,结合实际做好证明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附件:区级政府部门第一批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甘公网安备:620502020001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