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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政办函字〔2021〕20号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天水市乡村振兴局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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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1-08-13
  • 发布时间: 2021-08-13
  • 标题: [天政办函字〔2021〕20号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天水市乡村振兴局印章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天水市乡村振兴局印章的通知

天政办函字〔2021〕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编委《关于调整天水市及所辖区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批复》(甘编委复字〔2021〕22号)和市委编委《关于重组天水市乡村振兴局的通知》(天机编通字〔2021〕7号)精神,天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天水市乡村振兴局,不再保留天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按照印章管理有关规定,即日起启用天水市乡村振兴局印章,原天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印章同时废止。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