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溪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补充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3-16
点击: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qzqzf/2026-00079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秦州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2026-03-16
- 标题: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溪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补充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曲溪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补充实施方案》的通知
娘娘坝镇、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会议研究,现将《曲溪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补充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
曲溪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补充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曲溪水库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曲溪水库工程建设用地,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结合项目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现状,对2021年3月23日印发的《曲溪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部分规定进行补充完善。
一、第三条修改为:自补充方案发布之日起,30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二、第九条第(一)1款修改为: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娘娘坝镇长河村、杜家庄村、沟门村等3个行政村,划为五类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36599元/亩。
三、第十条第(四)3款修改为:李子河口二期安置区安置均价2123.89元/平方米,钱家坝二期安置区安置均价2123.89元/平方米。
四、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被征收人如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天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补充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甘公网安备:6205020200017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