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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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编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区水务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区水务局办公室申请审查后予以公开。

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主动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公开。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秦州区门户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www.qinzhouqu.gov.cn/)。

一、主动公开

依照《条例》规定,我局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履职依据

2.机关简介:领导介绍、主要职责

3.水利公文

4.重大项目

5.政策解读

6.安全生产

7.行政许可

8.民生信息

9.双随机一公开

10.优化营商环境

结合上述公开范围和机构职能,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发布栏等载体对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秦州区水务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秦州区区水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天水市秦州区农业大厦12楼,办公时间为8:30-12:00,14:30 -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8-8363646

通信地址:秦州区坚家河农业大厦12楼,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邮政编码:741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秦州区区水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秦州区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qinzhouqu.gov.cn/)上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尽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⑴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⑵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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