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水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天秦水务〔2022〕130号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关于秦州区平峪小镇东侧规划道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时间:2022-05-11 点击: 【下载Word】 【下载PDF】

  • 索引号: 20230618-201030-938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 发布时间: 2022-05-11
  • 标题: 天秦水务〔2022〕130号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关于秦州区平峪小镇东侧规划道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天水市秦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秦州区平峪小镇东侧规划道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的报告》(天秦建局[2022]27号)收悉, 2022年3月9日组织专家对该方案进行技术审查,会后经编制单位修改完善,专家复核,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秦州区平峪小镇东侧规划道路建设工程位于太京镇平峪沟,北接秦州大道,南至平峪八号路,中心地理坐标为105°39'19.01"、北纬 34°34'14.73"。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强度为轻度,土壤侵蚀模数为1650t/km2·a,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属西北黄土高原区、甘宁青山地丘陵沟壑区。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新建道路工程。工程建设总占地面积6.74hm2,其中永久占地6.74hm2,无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道路用地。路线设计起点 K0+000位于秦州大道(与山水一号桥对应交叉口),沿平峪沟向南行进,过平峪八路后至本线终点K2+674.234,全长2.674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道路红线宽度 K0+000~K0+204.526 段为30m、K0+204.526~K2+674.234段为24m。除起、终点外,路线与规划平峪四号路、五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分别交叉,由于以上道路均为规划道路,沿线无桥梁工程。

工程土石方:本工程建设土石方挖方总量5.21万m3(含表土剥离2.02万m3),填方总量5.21万m3(含覆土2.02万m3),内部调配利用0.57万m3,无借方,无弃方。

本项目总投资5517.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591.15万元,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自筹。

本水土保持方案为补报方案。本项目2020年3月至2022年8月,共30个月。本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2年。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该报告书编制深度为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的规定,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按照西北黄土高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渣土防护率为93%,表土保护率90%,林草覆盖率1%。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74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五)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17.3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436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并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秦州区水务局水土保持管理部门提交工程监测实施方案、季报及总结报告。

(三)严格按照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建设单位要加强外借土方的监督和管理,严禁在未经许可的沟谷、河流、耕地等部位开挖外借土方,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施工人员的管理,对土方等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加强对施工道路洒水抑尘,严禁施工设备、渣石(土)料等杂物侵占项目区外的其它用地及沟渠,防治水土流失。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五)在取得批复后,按方案计算结果依法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依法履行水土保持其他有关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要求,本工程在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送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天水市秦州区水务局

2022年5月6日